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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生猪定点屠宰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来源:区商务局 编辑:郑龙腾 2011-11-07 09: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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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对进入我区的外地屠宰企业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清理出市场;加大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的力度,抓好源头管理。

  区工商分局:要加强对肉品流通市场的管理,杜绝未经检疫、检验以及无定点厂家发票和检疫证明的肉品在市场上销售;规范各生鲜肉市场、超市、专卖店的名称,对违法经营肉品,情节严重需要吊销营业执照的,坚决予以吊销。

  区畜牧局:负责生猪及产品的检疫,严格执行“集中检疫”制度,实行驻场同步检疫,规范检疫操作,杜绝“只收费不检疫”行为,监督场方落实病害肉的无害化处理措施,把好检疫关。

  区食药监局:负责肉品质量的卫生监督和对宾馆、酒店等餐饮企业肉品进货来源的管理,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私屠滥宰肉品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肉品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加强对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对采购使用未经定点屠宰的肉品行为依法实施监督、查处。

  区公安分局:及时查处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分子,严防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对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生产销售伪劣、有毒有害猪肉以及伪造、私刻动物检疫、肉品检验印章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依法严厉查处,为定点屠宰监督工作安全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及城区领近乡镇(沙堤乡、枫香岗乡、后坪镇、尹家溪镇、阳湖坪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面清理、取缔本辖区的私屠滥宰窝点。

  二、考核内容

  1、城区各办事处及城郊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办事处及城郊乡镇人民政府杜绝本辖区内无私屠滥宰现象发生。要及时组织邀请公安、工商、卫生、食药监、环保、城建等部门依法对非法屠宰窝点进行打击、取缔。

  3、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猪屠宰的相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在查处生猪屠宰违法案件时,各部门要互通信息,紧密配合。

  4、重大节日期间,要定期开展大型集中整治行动,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选派二名精干力量参加联合执法行动。

  三、考核要求

  1、区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生猪屠宰市场的监管、督查、考核。

  2、区政府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考核,年度工作考核得90分以上(含90分)的不扣分,每低一个百分点从年度目标考核中扣1分。

  3、本办法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四、考核办法

  附:1、乡(镇)、办事处考核办法

  2、区各职能部门考核办法

 

 

    责任编辑:李志刚

 

 

 

来源:区商务局

编辑:郑龙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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