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界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张家界市永定区“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动方案》、《永定区农村道路“畅安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及区领导指示精神,为认真吸取永顺“10·1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有效杜绝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重大及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永定区商务局及时召开了有关人员工作会议,决定从2011年10月30日至2011年11月30止,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畅安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按照建设“旅游精品城市”和“平安满意在张家界”创建活动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年有改观,五年大变样”战略决策,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影响全系统农村道路秩序和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各类交通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大力改善全系统农村道路交通条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建设美好和谐永定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畅安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建设富强美好和谐永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为保证此次“畅安行动”扎实有效推进,永定区商务局决定成立农村道路交通“畅安行动”领导小组,商务局局长周世建任组长,工会主席范京南任副组长,张再清、李瑞勇、吕三友、谷立红、宋先武、向军为成员。“畅安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话—8596498)。
三、具体分工
<一>商务局副局长李瑞勇同志负责危险化学品区域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现状的摸排及安全秩序的整治。
<二>商务局龚振同志负责农村集贸市场及城区农贸市场区域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现状的摸排及安全秩序的整治。
<三>商务局铁建同志负责商务局系统、局机关、各中心单位用车的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现状的摸排及安全秩序的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工作,将其纳入重要日程安排,确保人员到位,明确责任,周密安排各项工作,规范各项程序。
(二)健全制度,强化合作。各中心和所属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以上的各项规则制定各自的工作安排,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合协作,密切配合。
(三)明确责任,严格执法。明确责任追究制,将责任分解到个人,对不按要求办事的个人和单位将严格追究责任。
永定区商务局
2011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李志刚
来源:区商务局
作者:区商务局
编辑:郑龙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