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一女子赵小姐在打摩的的过程中离奇摔死,而摩的司机随后因无法承受巨大的压力卧轨自杀,司机的家人也没法找到。于是,起诉成为了死亡女子父母索赔的最后一根“救命草”。记者前日从广东南海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不需对女子的死亡进行赔偿,司机继承人还应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赔偿12万多元给赵小姐父母。法官提醒,市民出行应尽量使用正规交通工具,因为摩的大部分都没有购买商业保险,发生单方事故则难以索赔。
2011年4月17日,来自贵州的赵小姐趁着厂里放假,想从小塘车站去狮山白边村探望同事,于是在车站附近打了一部摩的。而摩托车司机,则是年近六十岁的当事人朱某。当摩托车走到小塘红星路变电站路段时,赵小姐在车辆没有发生碰撞的情况下离奇地从车上跌落路面,经送医院抢救于当月25日死亡。
赵小姐出事后,朱某先是垫付了4000元医药费,但因为无力承担巨额的赔偿,他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4月19日,朱某卧轨自杀死亡。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无法查清赵小姐从摩托车上跌落路面的原因,无法认定当事人的责任。
广州日报
[编辑:李琼]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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