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张家界市政府召开的2011年度全市林业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永定区森林防火工作被授予2011年度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一等奖,受到了张家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表彰。
2011年,在永定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领导重视、广泛宣传、严管火源、加大投入,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相互协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41起,比上年同期下降15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22公顷,同比减少94公顷,森林过火面积,损失蓄积均控制在0.5‰以内,没有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森林公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行为。实现了森林火灾次数、火灾规模明显减少、火灾破案的目标,森林防火工作继续领先慈利和桑植两县。
[责任编辑:李慧敏]
来源:永定新闻网
作者:钟善军
编辑:郑龙腾